2、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补考,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3、上学期考试课程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安排在第二周,具体详见补考日程安排表(可登陆学院网站进行查询);钳工补考安排在第一周星期四/五下午14:00开始,车工补考安排在第二周星期四/五上午8:00开始,请补考学生提前到实习工厂联系参加补考事宜。
4、上学期考查课、体育课、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课程的补考,请同学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找相关系、部,请系、部主任亲自抓落实。
5、请有关教师抓紧阅卷,尽早将补考成绩交教务处,截止时间为第三周周三(3月12日),第四周学院将进行学籍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8年2月25日
补考日程安排(第二周):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