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三年的高职学习,你已完成了学业,在此向你表示祝贺!欢迎你回到母校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等相关证件。 现就领取毕业证等证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证等证件发放时间:2008年7月12日——20日(双休日不休息)9:00------17:00。
2、领取证件在所在系学生管理办公室。为确保顺利取到,请来前与班主任或辅导员联系。凡成绩均合格且已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均可领取。
3、目前尚未办理离校手续的,请于近日尽快办理,以免影响领取。
4、未提供就业协议的,请在取证件时一并提供。
特此通知
院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办、保卫处
200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