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09]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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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第二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教坛新秀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结合我院争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拔第二批专业带头人10名、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各15名。为做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的申报、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即日起到5月25日截止。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参照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修订稿)(院字[2009]69号)、《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修订稿)(院字[2009]70号)、《“教坛新星”评选办法》(院字[2008]31号)执行。上述文件可在组织人事处网页查询。第一批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可继续参加第二批的申报,已入选第一批教坛新秀的本次不再申报。
三、申报和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申报表一式二份,连同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教学课程所在系部。申报表可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业绩材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加目录页。申报人个人业绩材料的起止时间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但已用于第一批申报的材料不得在第二批申报时使用。
2、系部初选。各系部成立由系部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5人以上评审组,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并按学院规定的名额评选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报组织人事处。各系部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
3、学院评审。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审定各系部评选出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人选。
4、公示。
5、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评选最终结果。
6、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四、几点具体要求
(一)宣传发动,及时申报。本次申报以课程所属系部为单位。各系部要及时把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教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申报人及时申报。
(二)实事求是,材料真实。各申报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材料填报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批评教育。
(三)提高认识,严格标准。选拔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工作是关系到学院改革、建设与发展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大事,各系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审查和评选。
附:第二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名额分配表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第二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专业带头人
(单位:名) |
骨干教师
(单位:名) |
教坛新秀
(单位:名) |
机械工程系 |
2 |
3 |
3 |
电气工程系 |
2 |
2 |
2 |
信息工程系 |
2 |
2 |
2 |
数控工程系 |
1 |
2 |
2 |
人文管理系 |
1 |
1 |
2 |
汽车工程系 |
1 |
2 |
1 |
基础教学部 |
1 |
1 |
2 |
体育教学部 |
0 |
2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