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了加强高职高专院校优秀中青年专业带头人培养,加快建设一支适应我省高职高专改革、创新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省教育厅批准安徽财经职业学院司爱丽等99位同志为2009年安徽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高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安徽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的通知》(教人〔2008〕1号)精神和要求,紧密结合本校专业建设的实际和发展重点,认真研究制定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明确学校、院系和培养人选各自的职责,采取切实措施,重点抓好培养、管理和考核等环节,积极创造有利于专业带头人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我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
附件:2009年安徽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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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