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推荐活动。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推荐“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申报材料报送方式、时间:
1、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月13中午。电子版材料同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ahjdtw@126.com。
2、各系部需提交一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材料。
联系人:周正宇
联系电话:0553-5975106
报送地点:团委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推荐“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推荐活动。其中我省参与的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评选候选人分配名额为36名(含31名提名,5名自强之星),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推荐“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1.普通高校(含民办)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本人的自强事迹必须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内产生了较大反响;
5.每所学校限报1人,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评选要求
1、校级评选:各高校严格活动方案(见附件2)及程序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启动校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并在1月13日前结束;同时择优推荐本校“自强之星”一名,在1月8日至1月15日前登录活动官方网(中国校媒网:http://star.chinaumu.org或腾讯教育频道:http://star.edu.qq.com),填写报名表上传至活动专区。
2、省级评选:我们将对各高校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推荐36名报送全国活动组委会。
3、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报名表(见活动官方网站)、个人事迹材料,以及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要求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4、申报材料报送方式、时间:
1.团省委直属高校、独立学院团委推荐的候选人直接报送团省委学校部;
2.团省直工委、团市委所属高校团委推荐的候选人由团省直工委、团市委学校部分别汇总后统一报送团省委学校部;
3.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1月14日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卢 蓉 刘俊青
联系电话:0551-5225525
邮寄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419号团省委学校部
邮编:230061
电子邮箱:ahxxb@yahoo.com.cn
共青团安徽省委学校部 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二○一〇年一月五日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推荐“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111161631259
2.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111161653439
3.2009年度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登记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111161714987
4. 200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登记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111162144727
学生处、团委
201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