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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5

各教学单位、相关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将于11月25日至12月4日组织开展学校层面的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小组

根据教学单位数成立12个督查小组,组长由各督查组人员名单的第一人担任。(见附件1)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

1.每教学单位随机选择3个专业(有2年制专业需任选1个)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本学期开设课程与专业教学计划课程吻合度、教学计划变更手续的规范性等。(附件2-表1)

2.按不低于教师数20%比例抽查教师课程教学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三新”教师与外聘教师的课程教学进度、学生考勤、教师作业布置及评阅等情况。同时对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附件2-表2、3、4)。

3.按不低于岗位实习指导教师数20%比例抽查各教学单位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部署和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岗位实习工作方案制定、指导教师安排以及指导教师开展学生岗位实习指导情况。(附件2-表5)

4. 每教学单位随机选择3门数字化资源课程进行课程抽查,重点检查其建设与应用情况。(附件2-表6)

5.按不低于基层教学组织数30%比例抽查教研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计划制定、教研活动次数与质量。(附件2-表7)

6.检查教师座谈会与学生座谈会开展情况。(附件2-表8)

三、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需安排专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督查准备,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督查组组长负责做好检查对接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三)督查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供的教学信息逐人逐项开展督查,确保各类督查数据信息完整、准确。

(四)督查结束后,请各组组长带领督查人员对各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与统计,依据检查表最末一栏的信息提示总结检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于12月4日下班前将检查表的电子稿发送至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zgc@ahcme.edu.cn)。

附件:

1.督查工作安排表

2.期中教学督查检查表(1-8)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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