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64号)精神,现就我校推选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推荐工作,积极组织推选申报。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符合推选范围的教师积极申报,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1.《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需提交word电子版及表头加盖学院公章的PDF扫描件,文件名为“姓名+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详细事迹材料,要求严格参照附件3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需提交word电子版文件名为“姓名+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详细事迹”。
3.彩色头像照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学院”。
4.彩色工作照电子版3-5张,要求大小在1M以上,并以“姓名+工作内容”命名。
由于本次推荐时限紧张,请申请人于2021年6月1日上午11:00前将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10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邮箱:rsc@ahcme.edu.cn。逾期视为放弃推荐。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综合考虑上报候选人人选,待学校推荐人选确定后再通知报送附件3。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璇;联系方式:0553-5975076。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64号)
2.《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 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