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5月1日(星期六)至5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4月25日(星期日)补上5月4日(星期二)的课程;5月9日(星期日)补上5月5日(星期三)的课程。
二、有关要求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全隐患排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师生放假期间注意安全,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集,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