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相关教学单位:
现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96号)转发给你们,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部分项目的2020年度检查验收结果以此文件公布为准,具体见附件。对于检查结论为延期或建议整改项目,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整改,2021年再次接受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将按规定予以撤项。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
2.2020年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
3.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非课程类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
教务处
2020年8月18日